法官进家门 专断家务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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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3日05:41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米文勇见习记者谢李礼记者袁勇报道 彭州法院今年4月成立了我省首个“婚姻家庭审判庭”。为便民利民,提高审判效率,昨日,该庭法官走进当事人家中,为84岁高龄的刘贵生大爷起诉儿子不尽赡养义务一案,将
昨日上午,彭州法院“婚姻家庭审判庭”的审判员,来到了天彭镇爱国村2组村民刘贵生大爷家中,在他家院子里的一张方桌上开始了庭审,据悉,这是该庭成立以来首次在当事人家中开庭。 刘贵生大爷认为,长子刘世友未对自己尽赡养义务,他要求其每月给付大米30斤、菜油2斤、肉3斤,电费和燃料费35元,零用钱30元。 刘世友却认为,父亲一直对弟弟偏心。两年前,父亲将1万余元土地补偿金分了8000元给弟弟,而自己只得到一张写着父亲名字的3000元存单,但因父亲不拿出自己的身份证,他一直无法取用。刘世友表示,父亲提出的要求,他实在无力承担。 庭审中,由于双方的分歧较大,没能获得明朗的结果。该案的审判员表示,他们将尽力促使当事人和解,这样既有利于化解家庭矛盾,又利于审结后的执行。 据了解,彭州市法院为缓解民事审判压力,提高审判效率,于今年4月专门成立了民事审判第三庭,即“婚姻家庭审判庭”。张庭长表示,以前,一些简单的家庭小纠纷要经过很长的审理期限才能审结。现在,对于婚姻家庭纠纷类案件,原则上全部采用简易程序审理,同时实行速裁审判方式,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据了解,该庭设立以来,创下了最短结案时间不到30分钟的记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