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巨贪尹西才系列涉贪案再开堂 三案犯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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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3日09:11 东方网 | ||||||||||
进入专题: 东方网8月13日消息:昨天,安徽巨贪尹西才(已判刑)的同案犯原淮北矿业集团公司林业处副处长任宏、财务部长张素生、原淮北金蟾人造板厂厂长张景华贪污案在淮北市烈山区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以贪污罪对任宏和张素生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对张景华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三人所得赃款全部
据江淮晨报报道,法院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2000年,任宏伙同尹西才等人五次私分公款,任宏分得130.6万元。1999年下半年,张素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一次截流公款110万元;2000年上半年,张素生与尹西才等商定将其手中的100万元私分,张素生得款10万元。1999年至2000年,经尹西才安排,张景华侵吞公款55.1万元。 案发后,三人分别向侦查机关退赃79万元、21万7478元和11万元。 进入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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