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拦路收费遭警察追赶 被迫跳水塘溺水身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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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3日10:0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8月9日,大河报新闻热线收到一条线索,称光山县十里镇一16岁少年因为拦车收费,被派出所民警追赶,无路可走,跳入水中,最后溺水死亡,如今死者家人将尸体摆放在派出所大门前。 10日上午10时许,记者赶到该镇派出所,只见烈日下派出所大门前坐了约20多名村民,中间摆放着一口水晶棺材,上面用蛇皮布支起一顶帐篷,里面存放着一名少年的尸体。
当记者就此事采访死者亲属时,亲属们表示要先请示管事的人。约20分钟后,自称死者四叔和大伯的两个人过来,除了介绍死者1988年出生,是家中的二子,一向老实,不再上学,当日晚上跟随村里的人到路上收钱外,其他便不再多说。后来死者的四叔出去打了个电话,回来后称,他们不想将此事告诉媒体,因为乡里、公安局正与死者的父亲谈判,害怕影响下一步的赔钱。 随后,记者来到镇政府。在镇政府办公楼前,记者发现一名男子从一辆有“检察”字样的警车中下来,上了办公楼二楼。在一楼值班室,一男子查看了记者的证件后,称有这回事,不过具体情况不清楚,谈判的人不在政府大院。在该办公楼二楼会议室,记者发现4名男子,除了“检察”警车上下来的男子外,其他3人都表示是村里的干部,4人表示对所有的事情都不知道。 拦路收费突遇警察 据知情者介绍,6日晚上,该镇李晏湾村的3名十六七岁的孩子相约到旁边的312国道上拦车收钱,买好吃的,恰好遇到同村的涛涛(化名)。听到同伴喊自己,涛涛站住了,明白伙伴们的想法后,他没说什么,便跟着来到国道边。 “我们收费只是收两三元,平时也收过,村里的大人也上路收过,所以根本没有把这事往违法上想。没有想到民警突然来查。”该村一名少年对记者说。 当时,十里镇派出所接到县公安局指示,称有人在312国道上拦路收费,要求立即到现场查处。于是,该派出所值班的梁姓民警带领两名实习生和门岗赶到事发地。发现警察来查,4名少年分头逃跑,很快便消失在夜色中。 少年溺水身亡说法不一 10日上午,记者在十里镇采访时,一些群众却是这样一个说法:涛涛逃跑时,慌乱中无路可走,才跳下水塘,依涛涛的水性,不会被淹死,是民警们在旁边吓唬了涛涛,称如果出来就关他,所以涛涛才不敢出水,直到最后没有了劲儿沉底儿。民警们后来有没有救孩子,有人说那几人当时被吓跑了,是其他人和消防队员打捞的孩子,但这时孩子已经没有命了。 对孩子的死,该派出所黄所长说:“这次行动是局领导亲自安排,而且又确实发现了4个拦路收费者,民警们很想抓个现行。但由于正值夜晚,光线不好,人跑到什么地方了,大家不清楚,在搜索的过程中,大家听到水塘里有声音,便找过来,此时涛涛已经落水了。” 黄所长说,民警们根本不存在见死不救,只是当时天太黑,能见度差,大家救得不够及时,更不存在蹲在水塘边对死者喊要“关人”的情况,从常理上说,这根本不可能。这一点,已经经过县政法委、县检察院和县局等有关部门的认定,派出所对涛涛的死没有责任。 至于为什么关闭派出所大门、与死者家属谈判,最后补偿钱,黄所长表示:一是怕出更大的骚乱,二是死者家人将涛涛的尸体摆在派出所门前,影响正常办公,大家想息事宁人,所以准备花钱赔偿了事。 一位民警认为,在处理这一件事上,执行任务的人经验不足,做法有些不当,后来派出所人去楼空,就更不可取,这样只会激化矛盾,不好收场。 悲剧本来不该发生 12日上午,记者又采访了十里镇派出所的黄所长和方副所长。据他们介绍,在县政法委领导、县公安局朱局长及十里镇党委、政府领导的关注下,目前警方已经与死者家属签订了协议,5.9万元的补偿款也已经到位,派出所恢复了正常办公。但是,这一事件带给人们的思考却是深刻的,这一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 “涛涛参加拦路收钱,但他对自己被抓住后的惩罚无法预料,为了避免被抓,他宁肯在水中不出来,直到淹死,民警这时如果方法灵活得当,说服解释工作到位的话,不可能出现这样的结果。”该所一位民警表示。 郑州市人大代表、金水区法院行政庭的金平庭长认为,这一事件如果真像当地群众描述的那样,确实是民警的不作为,最起码属于处置不当,涛涛的违法行为远不至于以生命为代价,这样的悲剧是可以避免的。(记者 辛渐 实习生 罗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