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肇事 车主赔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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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3日12:35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货车司机李某在行车途中不慎撞上一辆轿车,致使轿车司机邱某与乘客曹某身亡。不但李某与就职单位脱不了干系,还把货车出卖方也牵扯进来,法院判决三方均对此事故承担责任。 去年11月,王先生从某工贸公司购进一辆中型自卸货车,并雇佣货车的司机李某为其送货。双方并未意识到应按规定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故该车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依然是某工
今年3月19日,李某驾驶货车装载5吨黄沙沿奉拓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浦星公路口时与对面桑塔纳轿车相撞造成对方2人死亡。法院一审判决李某有期徒刑二年,李某及建材供应站赔偿原告49.8万余元,工贸公司承担垫付责任。作者:万剑峰程贤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