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无心向学乱交社会青年15岁少年参与轮奸少女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3日14:06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8月12日讯(记者纪燕玲实习生刘清香)一名15岁的少年,辍学在家后喜欢结交社会青年,正处于青春期的他思想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最终与一名成年男子将正在读中学的少女轮奸,背上了强奸犯的罪名。

  陈燕(化名)还在中学读书,她平时与一男孩王浩(化名)关系比较好。2003年9月20日晚上9时许,王浩请陈燕出去玩。陈燕还带上了另外一个女伴,21岁的林杰(化名)、15
法拉利版奥林巴斯 伊利6次入选50强
眼急手快连连看 展示时尚,飞扬青春
岁的张东(化名)也一同前往。

  他们一起到海口市演丰镇一烧烤园喝酒。当晚11时许,他们离开烧烤园后到三江镇罗梧村的山坡上聊天休息。

  山坡上,有一所牧羊人看护羊群和休息所用的二层结构木屋。林杰先到木棚屋里的第二层里睡觉。

  王浩想与陈燕发生性关系,带着陈燕也来到木棚屋的二层。木棚屋里没有灯光,光线很暗,陈燕最后与王某发生了关系。

  过了一会儿,张东也上到林棚屋里的二层,并借口支开了王浩。王浩刚离开,林杰、张东便不顾陈燕的拒绝、反抗,要强行与陈燕发生性关系,尽管陈燕苦苦哀求,他们还是先后强行与陈燕发生了性关系。

  2003年9月23日上午9时许,公安机关根据陈燕的报案,先后将林杰和张东抓获。

  据了解,因为学习成绩不佳,张东无心向学,初中一年级后便辍学在家,进入青春期后,他喜欢结交朋友,尤其是社会上的男青年,思想上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走上社会后,他阅历肤浅,自制能力较弱,分辨是非的能力较差,法律意识淡薄,以致犯下了不可饶恕的行为。

  美兰区法院认为,林杰归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张东,有立功表现,依法可减轻处罚。张东作案时年未满16周岁,有悔罪表现,依法应当减轻处罚。

  近日,法院一审判处林杰有期徒刑6年、张东有期徒刑3年。

  作者:纪燕玲 刘清香

  (来源:南国都市报)


   赛事快递,手机先行!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亚洲杯精彩视频集锦
球迷关注亚洲杯决赛
雅典奥运FLASH演示
赵薇邹雪纠纷
广州新白云机场图片集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健康玩家健康游戏征文
话题-上海与城市榜样
可爱淘《狼的诱惑》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