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拆违困难户生活有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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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4日01:01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南京市从下周起开始全市大拆违。记者昨从南京市府部门获悉,为确保低收入群体不因拆违无房住,政府将在增加的3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计划内,为拆违困难户提供生活保障。 市政府规定经适房供应对象为:城镇人均月收入低于该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460元)的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双困”家庭,拆迁补偿款在10万元以下的城镇
此次对拆违困难户设置的申购经适房门槛与平时经适房申购政策基本一样,并增加了一条: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全市平均标准以下,拆违后在本市他处无住房的也可申购经适房。 符合条件的拆违困难户请带户口簿、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区拆违指挥部办理申请手续,各区房产局派专人现场受理。 另据消息,由于目前不少违建房是住户的经济来源,拆了违建,不少人将面临着无事可干、无经济来源的窘境。针对拆违中经济特困家庭就业困难人员的现状,南京市劳动保障局制定了有关意见,目的就是尽力帮扶拆违工作所涉及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就业、保障方面让困难人员顺利过渡。 此次就业方面的帮扶实行属地化管理,即各区劳动部门在区拆违指挥部领导下,负责对本区内拆违中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登记,建立台账、跟踪服务,并进行实时帮扶。帮扶主要体现在“131”服务,即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一次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三次有效的就业信息和一次减免费的就业培训,对不挑不拣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时推荐就业。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对拆违中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政府购岗优先援助再就业的对象。另外鼓励用人单位招录拆违过程中就业困难人员,对招用拆违中就业困难人员,且按规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支付不低于南京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可享受规定的各项再就业补贴和有关税费减免。 此次拆违将涉及部分双失业、双下岗、“4050”、残疾、单亲带子女和低保户等六类就业困难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市里将发给《再就业优惠证》,持有优惠证的人将可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昨天劳动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各区劳动部门已经开始对各区内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各区将汇总交至市劳动部门,只要是劳动就业困难人员,都可获得政府购买岗位的优惠政策。 作者:记者 赵诚 顾元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