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调档受阻起诉原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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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4日02:09 新京报 | |||||||||
法院判决原单位为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本报讯(记者孙于泳通讯员高志海)因从原单位调档时受阻,研究生闫先生将原单位告上法庭。昨天,北京市二中院终审判决,闫先生原工作单位为其办理人事档案和户口转移手续。
2002年7月,闫先生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双方约定,闫先生因考取国家统招研究生继续深造,学习期间可延期执行合同。 2003年8月4日,闫先生向公司提出辞职,准备考研究生,并一直工作到9月4日。随后,闫先生依约定,向公司支付了9000元违约金。 今年4月,考上研究生的闫先生办理转移档案等手续时,被公司拒绝。今年5月,闫先生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判令公司为自己办理档案和户口调动手续,赔偿1800元误工损失。 公司则认为,闫先生解除合同没有与公司协商过,而且至今没提供任何证明给公司,不存在调动请求被拒绝的问题。 今年6月,一审法院判决后,公司不服,提出上诉。[ 责任编辑:王亚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