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指导与市场调节并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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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4日07:55 潇湘晨报 | |||||||||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服务项目有:正常遗体整理、灵堂租用、骨灰容器、公墓墓穴或灵塔格位、墓碑、墓地维护以及其他由政府财政经费开支和市场竞争不充分、殡葬用户没有选择余地的殡葬服务项目。对这些项目的价格,政府应区分不同消费层次按照其正常服务的完全成本加合理利润制定中准价。其中高档服务的综合利润率不超过25%,中档服务的综合利润率不得超过10%,低档服务的综合利润率不得超过5%。
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是:其他悼念、祭祀服务项目及其用品、特殊遗体整理。对这些项目的价格,经营者应按照公开、公平、合理利润和价格诚信原则自主制定。实习记者 汤宇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