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华中电网一副总受贿50万被判12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4日09:32 武汉晚报

  本报讯 (记者 杨明安 通讯员涂莉刑怡)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获取工程招标、工程决算及推销产品牟利。昨日,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国家电网公司华中公司原副总经理(副厅级)高航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

  同时,向高航行贿的上海国电投资公司原总经理高新元因构成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

法拉利版奥林巴斯 伊利6次入选50强
雅典快讯 新浪无线 展示时尚,飞扬青春

  法院查明,1997年11月至2002年7月,高航在担任洛阳电业局局长、河南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期间,先后收受他人行贿的美元4.5万元、港币10万元和人民币4万元。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亚洲杯精彩视频集锦
球迷关注亚洲杯决赛
雅典奥运FLASH演示
赵薇邹雪纠纷
广州新白云机场图片集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健康玩家健康游戏征文
话题-上海与城市榜样
可爱淘《狼的诱惑》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