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淹纸店“白”淹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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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4日09:34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由于地下水管突然爆裂,公司及时将受损财产自行处理,等到商议赔款的时候,却发现证据不足。日前,徐汇法院审结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受害方因缺乏相应损失证据,致其所提诉请未获法院全部支持。 去年夏天,天平路地下水管突然爆裂,导致经营纸张的万岱公司店铺大量积水。当时,该公司员工及时将浸没在泥水中的受损纸张搬离,并在次日自行处理了部分纸张。第三天
庭审中,万岱公司表示,由于自来水公司维护不当,致使该公司受损,现以事发前几日的进货单为据进行索赔。而自来水公司则认为地下水管爆裂是天气暴热等因素引起,并非维护不当。根据他们了解的受损情况,愿意赔偿1.2万余元,而对万岱公司没有证据印证的其他诉请不予认可。 法院认为,地下水管爆裂导致万岱公司财产受损,负责维护的自来水公司理应负赔偿责任。但由于原告处置不当,现所有受损物资灭失,致使无法确认损失范围和数额。同时原告未能举证与第三方所签订合同中的标的物系因本次事故而灭失,故法院只准予被告赔付1.2万余元。 罗涛忻意(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