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发生因非法送餐引起的食物中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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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4日12:26 北京日报 | |||||||||
卫生部门提醒盒饭超过3小时不得食用 本报讯(记者李学梅通讯员韩红星)鉴于有非法送餐引起的食物中毒现象发生,昨天,海淀区卫生局在本月的食品安全播报中提醒消费者,盒饭自生产时间到食用超过3小时的坚决不能食用。
近期,海淀区发生了一起因非法送餐引起的食物中毒。海淀区某职工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私自向某写字楼送餐,导致该写字楼内20余名员工出现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症状。 为此,海淀区卫生监督人员提醒消费者,选择持有送餐资格卫生许可证的送餐企业定餐,是自我保护的第一道防线。正规送餐企业,卫生许可证的经营项目为送餐或学生营养餐,其他经营项目不得经营送餐。有一些职工食堂、酒楼、餐厅非法送餐,这些单位没有受到专门的卫生知识培训,更没有专用装餐间装餐,有的甚至在餐具洗刷消毒间装餐。 依据北京市送餐企业卫生规范,送餐公司不得加工冷荤凉菜;送餐所用餐具和食品容器上应有标签,注明生产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生产时间及限3小时内食用。食用送餐公司的盒饭后出现发热、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医院会将病人情况上报卫生监督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