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下乘客抢走财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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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5日08:00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怀揣巨款的喻某在乘车时莫名其妙地被3名乘客指认是其中一人的老婆,并被拖下客车抢走财物。昨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依法驳回该案主犯李树华的上诉,维持宁乡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李树华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万元,剥夺政治权利1年。 2004年1月1日凌晨,桂阳县人李树华伙同“疤子”和“矮子”(均另案处理)从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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