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参与执法身份尴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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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5日08:03 潇湘晨报 | |||||||||
对此,雨花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陶建华称,这种做法并非第一次采用,以前城管的很多次执法行动中,都有民工的身影,他们只是起到辅助的作用。据悉,湖南目前还没有城管协管员,只能将临时招募人员叫做“民工”,这个身份参与执法十分尴尬,难免引起误会。据了解,2003年8月,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就曾公开招募城管社区协管员。城管社区协管员按照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机关的业务要求,在社区从事辅助性城市管理工作,不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记者伍 俊 实习记者 邓国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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