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关爱未成年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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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5日09:13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深入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切实抓好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目前,我市9个基层检察院中,已有8个基层院获得了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宜兴、锡山、惠山等检察院还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锡山检察院积极推行未检工作4+1模式,并在具体工作中创造性地提出了建立检察维权“三个岗”,即“失足青少年教育感化挽救岗”、“青少年合法权益监督岗”、“青少年犯罪校园预防岗”,去年10月在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上,该院被评为无锡唯一一家“全省预防
全市检察机关不断深入开展学校预防、家庭预防、社区预防工作,在我市19所中小学校开展“检校共建活动”,并选派优秀检察干警任法制副校长;惠山区检察院与该区关工委联合制定了《关于“结对子”帮教失足青少年工作的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了结对帮教工作;宜兴市检察院在节日期间,对正在服刑的宜兴籍青少年罪犯,送出检察官的温情和关爱;锡山检察院先后在该区教师进修学校、东亭中学等,组织开展6次法制讲座,受教育师生、学生家长等达3000余人次;滨湖检察院定期出版《警世晨钟》书刊,及时为全区青少年送上法制宣传材料。 对初犯、偶犯、犯罪情节一般,归案后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的失足青少年,检察机关坚持以“教育、感化、挽救”为主,成功地使一批失足青少年重新走进校园。今年5月,开发区检察院在审查该区某中学在校学生马某某、李某某盗窃一案时发现:两名犯罪嫌疑人犯罪时都未满18周岁,两犯罪嫌疑人也对自己的“一失足”悔恨万千,其所在学校希望能对两人从轻处理,家长也积极为其退赃。该院从教育挽救未成年人出发,对该两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此后检察官积极会同公安机关、学校、家庭对两人进行帮教。现马某某、李某某两人学习、生活、思想状况良好。(黄煜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