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记的汽车抵押有效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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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5日09:13 无锡日报 | |||||||||
王律师: 今年3月,我的一个朋友说急需一笔资金周转,想从我这里借18万元钱,我对他能不能还钱没把握,他说就用他的一辆帕萨特轿车抵押给我,当时他就将轿车交给了我,我就把钱借给了他,现在他的轿车由我使用。但我的另一个朋友说,这个抵押可能是无效的,请问,轿车已经在我手中,这抵押有没有问题?刘海锋刘海锋:
从你说的情况看,这个抵押是无效的。根据我国担保法第41条、第42条的规定,用车辆进行抵押的,必须到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进行登记,登记之后,抵押才生效,否则,即使轿车已经在你手中,抵押仍然是无效的,其法律后果就是,如果你的朋友不能及时还钱,你与其他一般的债权人的地位一样,不能从该轿车变卖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