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例网络色情案 女网主被判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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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5日10:53 武汉晚报 | |||||||||
中国法院网消息 今天上午,江苏徐州市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结江苏省首起利用计算机网络组织他人进行淫秽表演的网络色情案,被告人王艳丽因犯组织淫秽表演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万元。 据报道,法院经审理查明,王艳丽,女,33岁,丰县凤城镇人。2003年12月至2004年2月间,被告人王艳丽(网名:宝宝贝贝)利用其丈夫郑为强的身份证,在广东湛江碧海银沙网
后被告人王艳丽为谋取非法利益将其中5052一靓女视频改为幻舞狂舞会员街区聊天室,并以发奖金铁方式组织网名为幻舞、娇娇、雨晴等网民在该视频聊天室内进行脱衣舞淫秽表演;以收取会员费的方式,组织贵宾会员四五十人每晚20时至24时在幻舞狂舞街区聊天室进行观看。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艳丽利用计算机网络,组织他人进行淫秽表演,其行为已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情节严重,严重影响了社会风尚,遂判决被告人王艳丽犯组织淫秽表演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