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奔驰车撞人案"后续:伤者拒绝填写赔偿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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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5日14:16 东方网 | ||||||||||
东方网8月15日消息:长沙“奔驰车撞人案”肇事者黄娅妮向伤者致公开信后,其代理律师与受害者进行接触。由于受害者对代理律师提供《人身损害赔偿一览表》提出质疑,因而拒绝填写这份材料。
伤者为何拒绝填写这份赔偿表,律师团负责人马峻表示; 第一、伤者治疗尚未终结,交通事故认定书尚未出来,伤残等级鉴定尚未人出,依法尚不能确定赔偿数额。 第二、该表仅列了7项赔偿项目,根据法律规定,还应有以下项目,伤者有权获得赔偿,如后续治疗费、赡养费、抚养费、精神损失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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