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向地铁公司索如厕发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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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02:45 新京报 | |||||||||
以违反“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为由告上法庭,西城法院已立案 本报讯 (记者李欣悦) 上周,一乘客为索要如厕发票将北京市地铁运营公司告上法庭。西城法院表示,此案已正式立案。
乘客郝先生在诉状中称,今年5月18日,他在地铁大望路站乘车时想要上厕所。于是询问地铁工作人员,得知花5角钱买一枚地铁专用币就可以上投币厕所后,郝先生在售票窗口买了一枚印有地铁标志图案的硬币。当他向售票员索要发票时,被告知地铁没有发票。 郝先生称他当即便投诉要求补开发票,两天后,地铁公司联系到他并告知没有发票。5月27日,郝先生去地铁总公司交涉,得到的答复是,复八线地铁收费厕所确实没有发票,不能补开。后来,郝先生因在地铁王府井站上投币厕所索要发票未果而投诉,值班站长向他书面致歉,但仍没有提供发票。 郝先生认为,地铁运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于是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地铁公司开具如厕使用费的发票,并书面赔礼道歉。 目前,地铁公司尚未向法院提交答辩状,此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责任编辑:李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