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重金悬奖举报贪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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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06:0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记者杨元禄) 最近,泸州市《关于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的实施办法》出台并从下月起实施,公民凡通过电话、信件或直接向泸州市纪委、监察局署真实姓名、住址举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一经查实使违法违纪者受到惩处,并为国家、集体挽回或减少损失在1万元以上,举报人即为有功人员,可获追回赃款或赃物变现总额3-5%的举报奖。一次性奖励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者,需经市委市政府批准。该实施办法规定,奖励时将尊重举报人意愿,可公开奖励也可不公开奖励。泸州市纪委、监察局举报中心电话:(0830)319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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