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拆除一违法住宅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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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07:10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15日讯今天上午,未经审批擅自开工的南岗区电缆街建设住宅小区工程,在哈市城市规划局的依法执行下,其违法工程已被进行部分拆除。 今年3月份,哈尔滨电缆厂在南岗区电缆街建设住宅小区,在未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缺少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违法面积达5万平方米。哈市规划管理部门多次对其下达停工通知书,并多次约谈建设单位要求其停止违法建设,尽快办理建设工程审批手续,
为制止违法违规的建设行为,今天,哈市城市规划局依法对该违法工程进行部分拆除。(黑龙江日报) 作者:董云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