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婴被送养父母起诉讨公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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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08:33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女儿一出生还没与父母谋面,就被公婆送了人,亲生父母无法忍受思念女儿之痛,通过查找收养人,夫妻俩将收养人告上法庭,要求解除该收养关系。记者昨天获悉,门头沟法院已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收养人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将所收养的女婴送还她的亲生父母抚养。 农妇翟林芳于2003年10月27日,在河北省唐县家中生下一个女婴。翟林芳的公婆自作
作者:李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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