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研究生状告地铁总公司违反《发票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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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11:29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首席记者赵中鹏)日前,尚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诉讼法硕士的郝劲松将地铁总公司告上西城法院。郝劲松说,地铁有些站台的厕所向乘客收5毛钱不开发票有违《发票管理办法》。 据了解,此次诉讼起源于郝劲松一次在地铁入厕的遭遇。今年5月18日,郝劲松和朋友在地铁大望路站乘车时,因内急要上厕所,地铁工作人员要他交5毛钱买一枚地铁专用币上
此后,爱较真的郝劲松开始对地铁厕所收费情况进行调查。在王府井站,站台值班员还为没有开发票向他书面道歉。郝劲松说:“在有的站台没有厕所,我就问值班人员,他们说他们有厕所,只供员工使用,不对乘客开放。我很奇怪,3块钱的票钱就应该包括厕所费用。”他又从市发改委查到一份文件,郝劲松说:“只有一级厕所才5毛钱。而收费不开发票是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 记者调查发现,本市地铁沿线大部分厕所已实行免费,在复八线确有一些站台使用投币厕所,向乘客收取费用。郝劲松对记者说,起诉不开发票只是开始,下一步将是收费是否合理和能不能收费问题,最终目的就是取消地铁厕所收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