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庭暴力 电击狠心丈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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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11:39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陶喜年实习生丁林博马佳明)户县上涧子村妇女高某,因不堪忍受丈夫长期暴力殴打和折磨,采取以暴制暴的手法,致其丈夫王某左脚小拇趾截趾。日前被户县人民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 现年39岁的高某系户县天桥乡上涧子村村民,1987年和王某结婚。据高某的亲属介绍,高某与王某结婚后,经常遭到王某的毒打。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高某提出离婚,王某一
2004年1月4日晚上,王某又因家庭琐事殴打了高某。次日上午,王某正在炕上熟睡,高某从后院找来一根带插头的双股花皮电线,将一端两股裸露线芯分别缠绕王某两脚小拇趾上,然后将另一端插上电源。王某被电击惊醒,翻滚在地,慌忙中拔掉电源,脱离危险。但双脚小拇趾被电击灼伤,因延误诊疗而受感染,左脚小拇趾被截趾,经鉴定属轻伤。7月16日,户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高某有期徒刑3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