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一处住房付给两家佣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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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12:11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张定生 记者 殷骏)夫妻两人分别在两家中介公司看上同一套房子。购房后,其中一家中介公司以违约为由,将这对夫妻告上江宁区法院。 3月26日上午,张女士和天亮房产信息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委托该公司为其购房提供房产信息及代办相关手续。如购房成功,佣金为房屋成交金额的2%。同时还约定,张女士看房后,不得以配偶、亲属名义购买此房,否则将支付违约金。随后,天亮公司就带
第二天,张女士的丈夫王某,想去看看其他房子,就和宇凡房产信息公司签订相同协议。不料,这家公司带他去看的房子,恰恰就是张女士看中的那套房子。 由于是同一套房子,夫妻俩没有多想,就以丈夫王某的名义通过宇凡公司购买了武夷花园的这套房子。房价为41.8万元,为此,他们还向该公司支付7000元中介费。 天亮公司知道后,认为张女士接受其提供的看房服务,却通过丈夫购房,是为了逃避佣金。同时也违反协议中“不得以配偶名义购买”的约定,要求这对夫妻给付违约金1.6万元;而张女士则认为,这套房产是丈夫通过其他中介公司看中的,且购房后也支付了7000元中介费,绝非为逃避佣金。 (编辑 晓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