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不过人就砍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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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13:51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近日,林某觉得购买的商品质量有问题,于是来到了位于陕西北路的一家商店退货。商店老板肖某闻之马上变脸,称自己的货绝对没有问题。两人争执起来,进而大打出手。肖不敌林,就转身拿了把菜刀,向林某劈去。林某撒腿就跑。肖某看到林某停在路边的小客车,遂对小客车狂砍,车前后挡风玻璃,驾驶室左侧车窗玻璃及左侧反光镜均被“砍伤”。日前,静安检察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肖某依法提起公诉,判决肖某拘役三个月,退赔林某车辆损失1.31万元。作者:刘昌民徐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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