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经中介介绍遇骗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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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14:42 中国宁波网 | |||||||||
记者周立明通讯员北消 宁波晚报讯“找中介服务,本来是为了图个方便、放心,怎么竟遭遇了骗子?”最近,又有两名消费者把各自通过中介介绍,结果上当受骗的遭遇反映到了江北区消费者协会。针对近一段时间来类似骗局屡有发生的情况,江北消协昨天发布消费警示,告诫各中介机构:必须对所提供中介服务内容的准确性负责。
消费者施某经江北某中介服务部介绍去银行应聘驾驶员。施某到银行后,从里面出来一个工作人员模样的人,他一见面就问施某:“你是不是中介介绍来的?”施某答是。“工作人员”称现在下班了,招聘合同明天签订,要施某先付5000元作为工作服、试用期押金等。施某当时考虑到是中介介绍的,也不以为疑,便把5000元钱存到了此人所说的账户上。离去后,施某去中介服务部核对情况,结果中介处除了有对方的来电要求招聘用工的记录外,无任何其他资料。施某急忙再去银行查询账户情况,那5000元钱已被人取走了。 另一名消费者姓王。他经中介机构介绍,租赁了一套住宅,时间为一年,押金450元,并预付三个月房租。不料,租赁了两个月后,即有房主(并非原先租房给他的那个房主)来要收回该房子。王某糊涂了:自己通过中介租房,而且是签了协议的,怎么又冒出来一个房主?经查看相关证件,结果证明这房子确是属于后面来的这个房主所有。中介机构则表示,他们也是“到这时才知道受骗了”。 据江北消协一位负责人介绍,今年上半年以来,他们已接到多起类似投诉。 针对这一现象,这位消协负责人认为,中介机构对此应当负有责任。中介机构从事经纪活动时向当事人提供了不准确的服务,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