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新手有标志“实习”今上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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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14:45 中国宁波网 | |||||||||
记者屠传宏 宁波晚报讯驾驶新手们关心的规范化的车上实习标志,今天起已有现成品在我市正式露面。实习标志有吸盘式、磁吸式两种,分别可吸附在汽车后窗玻璃上和汽车后面外壳上,使用非常方便。
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2条有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实习驾驶人在驾车上路时,可将实习标志吸附在车后醒目部位,夜间还产生强反光,有需要的实习驾驶人今起可去汽车用品店看看,或向87316316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