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主体不明确末代皇后名誉权案被驳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20:04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因被告甘肃青年报主体不正确,朝阳法院裁定驳回了末代皇后婉容胞弟郭布罗老先生诉甘肃青年报名誉权纠纷案。 据该案的承办法官介绍,法院在受理此案后,经查询并向郭布罗先生核实情况,得知被告即甘肃青年报本身并非报刊出版单位。郭老先生以甘肃青年报刊登侵权文章为由起诉要求其来承担责任,被告主体不适格,故法院依法对此案予以裁驳。昨晚,郭布罗先生的代理
新闻回放 今年93岁高龄的郭布罗老先生是中国末代皇后婉容同父异母的胞弟。 今年5月18日,甘肃青年报刊登了一篇题为《中国末代皇后———婉容》的文章。郭老先生认为该文严重侵犯了其姓名权及婉容的名誉权、肖像权,遂于7月15日向朝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甘肃青年报登报致歉并赔偿精神损失30万元。 作者:李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