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公司起诉国土资源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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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20:07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青岛博清建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博清)在胶州湾外海的采矿权到期后,想要申请延续,但国土资源部未批准,故青岛博清不服诉至法院。今天上午9点一中院公开审理此案。 青岛博清于2001年4月取得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在胶州湾外青岛前海海域开采海沙”采矿许可证。后在开采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发生纠纷。2001年11月,青岛市政府就“在胶州湾
原告认为被告属于滥用职权,被告方指出根据《矿产资源法》,如果开采中出现环境方面的问题就可不批准延续。当初被告只是提醒原告应该注销,如果他们不注销,被告也有权吊销其许可证。 作者:王婷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