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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塘承包人败诉拒签字(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20:07 法制晚报
被上诉方村委会代表和白某家属在等待判决结果

胡俊孝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 摄/本报记者王婷婷

  本报讯门头沟区白某花钱在一鱼塘钓鱼,鱼竿却碰到鱼塘内1.3万伏高压电线被电死,白某家人将鱼塘经营者、村委会和电力公司一并告上了法院。今天上午9时30分,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

  庭审现场

  开庭前上诉方门头沟供电公司的代理律师对记者说,电力公司已经在高压电线下放置了警示牌,但总是有村民不顾生命危险到那钓鱼,以前也有人被电过,然后到法院起诉的。由于被上诉方迟到,9时30分宣判才开始。

  法院终审判决门头沟供电分公司赔偿原告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共计22597元;鱼塘承包人胡俊孝赔偿原告医疗费等共计135584元;北京市门头沟区担礼村村民委员会、担礼村经济合作社、鱼塘负责人对承包者胡俊孝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宣判后,鱼塘承包人很气愤,坚决不在判决书上签字。

  案情回放

  2003年6月24日清晨5时,鱼塘还没开始正式营业,家住北京市门头沟区的钓鱼爱好者白某,就来到门头沟区担礼村的汪洋鱼塘垂钓。由于他所在的钓点始终未见动静,白某决定到鱼塘东岸试试。于是他抄近路从北岸到东岸,行走中他对在北岸标有“高压线下严禁钓鱼”字样的警示牌视而不见,只顾观察鱼情,结果手中的湿鱼竿碰到了头上方的高压电线,被当场电击身亡。

  经法院调查,高压输电线是北京供电公司门头沟供电分公司在此架设的。1984年,担礼村村民委员会在该高压输电线路下方开挖鱼塘。1998年,担礼村经济合作社将6个鱼塘发包给刘某经营。2002年,刘某将其中一鱼塘转包给胡俊孝经营。胡俊孝将该鱼塘名称定为“汪洋鱼塘”,事发当时该鱼塘现场没有管理人员看管。

  白某的家人将上述调查的单位及个人一并告到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补偿费205716.60元,被抚养人生活费2.7万元,医疗费和丧葬费4725.10元。

  作者:冯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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