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法院建立廉政保证金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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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01:13 石狮日报 | |||||||||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石狮法院获悉,为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进一步完善“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监督机制和“不必为”的奖励机制,该院在《廉政自律承诺书》的基础上,建立了廉政保证金制度。 据了解,廉政保证金分为院领导、庭室领导和一般干警、职工三个档次,在签订《廉政自律承诺书》后交纳,由该院监察室设立专门账户统一保管,在年度述廉、评廉后,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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