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胸猝死案庭审生突变 被告医生出手救原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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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02:08 沈阳晚报 | |||||||||
到美容整形中心隆胸,在去卫生间解手时突然晕倒。尽管急救中心赶来,也没能挽回她的生命。8月16日,几经波折的隆胸猝死案在和平区法院开庭,死者的母亲当庭提出了65万余元的民事索赔。庭审过程中,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情绪激动的原告突然心脏病发作。面对一点点瘫倒、浑身抽搐的原告,职业为医生的被告伸出了救援之手。 回顾:隆胸女猝死
今年7月30日,一丹东女子隆胸后猝死在沈阳美神美容专科中心。此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而就在3年前,由同一人开办的另一美容机构,沈城首例隆胸猝死案就在这里发生。 2001年5月9日, 刘彩华来到位于和平区抚顺路的赵医生美容整形外科中心,“要求做隆胸手术”,手术费用3000元。 当时医院张贴的广告,主刀大夫、该院院长赵某是毕业于白求恩医科大学的专业整形医师。 当日上午10时许,由赵院长主刀为刘彩华进行假体植入隆乳术,植入假体200ml。术后顺利,出血不多,返观察室。 5月11日病志则记载,中午11时许,刘彩华在亲属陪同下去卫生间解手时突然晕倒。120急救中心约5分钟后赶到实施抢救。11时35分,抢救无效,心跳停止,临床死亡。 据法医鉴定,刘彩华是因硅凝胶假体植入隆乳术后,发生双侧肺动脉分支血栓栓塞,导致呼吸循环功能障碍而死亡。 今年4月14日,刘彩华60多岁的老母亲朱亚兰拿到了省医学会作出的一级甲等医疗事故鉴定。 激辩:主刀是否担责 8月16日9时30分,和平区法院一号法庭。风尘仆仆的朱亚兰默默地坐在法庭上。朱亚兰当庭提出了65万余元的民事索赔请求。 朱亚兰的代理人认为赵医生实施手术过程中违反医疗规则,未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术前检查,手术中也存在不规范之处,术后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对刘彩华的死,被告存在过失。原告的代理人同时指出,被告根本不具备设立诊所、开展外科整形美容手术的资格。 赵医生方面的代理人则表示,刘彩华的死与赵医生的手术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赵医生不应对刘彩华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赵医生在手术中存在过失,根据相关法律,其也只承担轻微责任。 突变:被告急救原告 法庭辩论中,原被告双方的辩论已接近争吵,情绪都十分激动。 “大不了这个店我不干了,多大点事啊。你不是能折腾吗,我比你还能折腾。”赵医生此番表述,使朱亚兰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她的心脏病突然在法庭上发作。 眼见老人一点点瘫倒,浑身不停抽搐……情况分外危急,坐在被告席上的赵医生稍稍迟疑一下,便连忙起身来到老人身边:“赶快拨120急救”、“别捏虎口,快喂速效救心丹”。此时,一直在法庭上不停争辩的赵医生立即显出一副医生本色。随后,120急救人员迅速赶到,朱亚兰的病情得以缓解。 “我也没说不赔,你看你气成这样。”看着朱亚兰逐渐好转,赵医生的语气开始平和起来。 休庭后,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此案。本报记者 王野蛟 实习生 荣 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