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口头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03:57 新京报

  中关村一公司李先生:去年底租了一套两居室,口头和房东协议租住2年。不料刚住了5个月,房东就要收回房子。房东有没有权提前解除双方的“口头合同”呢?

  宣武区148法律服务热线张朝伟律师: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LG CDMA手机一元抢先拍 手机中的战斗机
荣誉时刻共享辉煌 展示时尚,飞扬青春

  如果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而没有采取书面合同形式,不论当事人是否作了口头约定,合同双方都可以请求终止和解除租赁关系。

  本报记者林玉洁[ 责任编辑:罗远行 ]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亚洲杯精彩视频集锦
球迷关注亚洲杯决赛
雅典奥运FLASH演示
赵薇邹雪纠纷
广州新白云机场图片集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健康玩家健康游戏征文
话题-上海与城市榜样
可爱淘《狼的诱惑》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