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查征用土地补偿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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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08:09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为切实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南京市决定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用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治理工作。 这次专项治理的重点是1999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后,至2003年12月31日止,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的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治理的具体内容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征地补偿的规章、政策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市政府要求,各区县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检查工作走过场、敷衍搪塞、弄虚作假的行为。对不落实政策规定,甚至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或引发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赵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