哗啦!碎盆划断小伙脚筋(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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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08:20 沈阳晚报 | |||||||||||
碎面盆割断脚筋 今年20岁的林涛是个非常帅气的哈尔滨小伙儿,在沈阳鲁迅美术学院附中读高三。为了孩子就学方便,今年6月中旬,林涛母亲通过位于沈河区顺通路的一家中介,以每月650元的价格在附近租了一个楼房单元套间。据林涛妈妈介绍,上周五晚10时许,林涛准备洗澡,他刚把淋浴器喷头放在洗面盆里。突然听见“哗啦”一声,整个洗面盆竟齐刷刷地与底座“分家”……林涛发出一声惨叫,疼痛难忍的他已经站不起来了,大片的血水染红了卫生间地面。 经医大二院骨外科诊断和紧急处置,林涛左脚跟腱断裂达2/3,外伤缝合67针。几天的治疗,林家已经花费了近5000元,而身高一米八的他到目前为止还不能下地。“那个洗面盆与底座没有螺丝连接,面盆与卫生间墙壁间也没有用胶固定,我们碰都没碰,面盆就掉了下来。孩子以后走路怎么样还是个未知数,房东反倒让我们赔面盆?”林涛母亲忿忿不平地对记者说。 阳台窗户砸晕路人 无独有偶,这样的倒霉事儿并不只是林家一家。来自瓦房店的谭女士以每月400元的价钱在铁西区租住了一间单间。租房时,作为承租人的她也没仔细观看屋里屋外的设施情况。大约在一个多星期前,这间房子阳台上的窗户突然连框带玻璃从空而落。从楼下经过的赵先生被“天降”的窗户正砸中头部。被砸得晕头转向的赵先生到医院经过处置后,脑袋缝了6针。谭女士支付了400多元的医药费后,赵家又提出1000元的补偿。“你家阳台窗户质量有问题,掉下去把人砸了,你是不是该担负一部分责任?”谭女士找到房东理论,没想到得到的答复是:“房子是你租的,出事儿了与我有啥关系?”结果,赵某的父母就堵在谭女士的家门口闹起没完。到目前为止,这场纠纷已闹到了法院。庭外说法天灾还是人祸? 在租赁房屋过程中发生的意外,责任究竟在房屋所有人,还是在承租人?为此,记者请教了辽宁和昊律师事务所的宋建华副主任。 宋律师认为,根据民法通则,房屋承租人在租住的住所内,因房屋设施、悬挂物的质量问题发生意外,致使承租人或他人身体造成伤害,承租人有证据证明所租房屋的质量存在问题,房屋所有人和管理人将承担责任,被害人可选择房主进行索赔。如承租人在使用房屋过程中造成的过错引发意外,租赁双方将承担连带责任。 本报记者王野蛟实习生荣晶摄影澜琦记者电话:13304032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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