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女儿打赢一元钱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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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08:46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萧萧吕杭)关于李敖之女李文状告物业公司老总和媒体的官司终于有了结果。昨天,宣武法院一审宣判,判决某置业公司陈某公开在某报刊登致歉文章,同时与某报社共同赔偿李文精神抚慰金一元整。李文,美国公民,台湾著名作家李敖的女儿。 今年2月12日,李文发现京城某报刊登了盟科置业公司的陈总经理接受采访后所写的《李敖之女被下逐客令》一文。今年4月,李文以陈某及某报社导致其名誉受损为由将后者起
宣武法院认为:陈某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向某报社提供不真实的言论,已造成对李文名誉的侵害,某报社未对陈某提供的言论进行调查核实就予以报道,存在一定的过错,故李文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法院予以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