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状告商务部“不作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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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08:46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实习生陶清清)昨天,一公司状告商务部行政处罚不当,索赔1063.06万元。公司称:在申请延长许可证有效期时,商务部迟迟不做答复的“不作为”,以及事后不合理的行政处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 原告山东宏兴集团总公司是山东一家经营萤石开采、销售的公司。据该公司副总经理刘进福介绍,2002年2月该公司得到国家配额,准备出口9000多吨的萤石矿。正当他们装好船
商务部代理律师说,宏兴公司在许可证有效期的最后一天才提出延长申请,已经超出了申请期限。滞留损失是公司自身造成的。 鉴于双方不同意庭下调解,该案将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