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的”司机杀人抢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09:19 沈阳今报 | |||||||||
首席记者隋冠卓实习生孙晓青今报讯两位“摩的”车主因抢活发生厮打,其中一人被刺死。昨天,杀人者孔瑞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 2004年3月24日,张文财与孔瑞因为“抢活”发生了口角。下午1点左右,张文财又来到上午拉活的地方等活,并再次遇到了孔瑞。两人又发生口角并打了起来,孔瑞拿弹簧刀朝张文财连刺两刀,致使张文财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孔瑞持械伤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判决孔瑞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孔瑞的家人表示不服判决,准备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