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为赖帐竟称22万元欠条是“打着玩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10:12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朱道海 周荣强 记者 帅勇)5年前,章祥(化名)向刘辉(化名)写下欠条,内容为章祥向刘辉借款22万元。5年来,刘辉一直向章祥讨要欠款,没想到章祥竟称,5年前的借条是打了玩的,不算数。刘辉一气之下将章祥告上法庭,要求其还款。近日,溧水县法院审结这起离奇的纠纷案,依法判决被告章祥向原告刘辉支付欠款20万元。
据原告刘辉称,1999年2月,章祥因做生意缺钱,向刘辉借款22万元。5年下来,刘辉虽多次催款,但章祥除了支付2万元后,剩下的余款迟迟不肯归还,无奈之下,只好把章祥告上法庭。 而章祥则认为刘辉所说的并不是事实,纯属瞎编乱造。他说,自己在外地与刘辉合伙做工程,没想到后来两人不但没有赚到钱,还赔进去不少。想到没钱回家不但会被乡邻耻笑,而且也不好向各自的老婆交差。于是章祥就和刘辉商量,相互之间打个借条,上面写清欠款数额,然后就拿这张借条去骗各自的老婆,说钱是赚了,但又借出去了。 章祥说,他和刘辉事先约好,应付完各自的老婆后,就各自销毁借条。他在应付完自己的老婆后,就将借条销毁,没想到刘辉不但没有销毁借条,还以此将自己告上法庭。他认为刘辉不讲道德。 法庭上,章祥和刘辉围绕是否向对方借了钱展开激烈的争论。刘辉认为,章祥借钱不还是想赖账;而章祥则声称,刘辉完全是诬告自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章祥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该知道打借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而且章祥不能证明刘辉有欺诈、胁迫等其他非法行为。因此,章祥所辩解的理由不能成立。而原告刘辉持有证据,讼请理由合法,应予支持。法院最后判决,被告章祥在10天内归还刘辉20万元。 判决后,章祥没有在法定时间提起上诉。 (编辑 晨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