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娜”过后赔声一片 暴雨造成损失谁“埋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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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10:35 汉网 | |||||||||
14日起,台风“云娜”裙角扫过江城,倾盆大雨连绵不断,几小时不到,一些地方部分路段严重积水,城区交通几乎瘫痪,部分居民小区停电,数千汽车水中“泡澡”熄火损坏,更多的是临街门面被淹,房屋漏水等问题…… 面对突如其来的暴雨袭击,现在,广大市民已不仅仅只是感叹城市排水工程何时才能经得起考验了———
现象 镜头一:14日下午4时,台北路上一临街粮油店旁,路面上浑浊的积水近一米深,大雨滂沱。许多车辆面对“水塘”纷纷调头。积水漫进两旁门面,店内许多东西被搬到高处,搬不动的大物件泡在水中。各门面门口堆放着沙袋,阻挡水中残渣进入。店老板望着满屋积水和被泡坏的商品,眉头紧锁(图1)。 镜头二:14日下午5时,长江三桥汉阳引桥处路面,两辆汽车同时在积水中熄火,司机几次重启,未果。无奈,司机下车邀路人帮忙推车(图2)。 问题 “天灾”损失自认倒霉?暴雨过后,索赔声响成了一片。 但是,粮油店的老板眼望数千元的损失却只能叹息———“赔?能找谁赔呢?” 大雨中,市民孙伊得的轿车遭到水淹。他向本报法律热线咨询投诉:保险公司为何不赔付近万元的维修费? 另一名没有购买车损险的司机知道自己没理由找保险公司索赔,但他认为“这是有关部门的责任”。他说,汽车上路交了养路费,也是纳税人,政府有义务提供一条安全的适宜通行的道路。车是在正常行驶的途中突遭水淹,进而导致发动机进水,问题出在城市排水系统存在缺陷。 然而,牢骚终究只是牢骚,据了解,目前还无人找过政府相关部门索赔。 对于此种天灾损失,真的只能自认倒霉? 说法 暴雨灾害应属免责范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认为,城市排水管网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如瑕疵造成公民损失,公民有权提起诉讼索赔。例如,路面无盖窨井导致行人受伤,相关政府部门应予赔偿。“这两者有相似之处”。 乔教授同时指出:暴雨是一种“不可抗力”现象,无法预见或可预见无法避免,法律规定为免责事由。因此,公民索赔请求被法院认定的可能性很小。律师:问题缺陷认定是关键 湖北元申律师事务所律师袁玎认为:如单就城市排水管网或城市交通设施设计、管理滞后造成的损失,笼统地向政府部门索赔,很难得到法院支持,关键是问题缺陷很难以被认定。如单就某个地方某件具体事情,可告相关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或作为错误,则更具可行性。例如,某条路面上的排水管网堵塞,当地居民向相关部门反映和投诉未果,而大雨之时造成财物损毁,可以“行政不作为”告状索赔。(记者朱滨实习生李靓桢李盈盈叶美媛)(来源:武汉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