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广夏民事赔偿案诉讼时效到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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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10:45 法制日报 | |||||||||
银广夏民事赔偿案诉讼时效到期 银川中院已受理标的总额约1.81亿 据新华社银川8月16日电(记者武勇)记者16日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银广夏证券民事赔偿案件诉讼时效延长3个月之后,16日正式到期。截至8月16日,该院已受理赔偿案件103件,涉案总标的约1.81亿元。
据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证券市场投资人要求银广夏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时效期至2004年5月15日届满。为保护广大证券市场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银广夏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从2004年5月16日延长至2004年8月15日。因8月15日是星期天,顺延一天至8月1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