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00%司机反对机动车负全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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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14:2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中国青年报讯(姜新菊)“征求意见稿中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责任规定,对机动车主明显不公平。”8月15日17点03分,意见征集组接到市民许大夫打来的电话。这是《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公开征求意见7天来的第1571个电话,北京市将于9月初举行立法听证会。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征求意见稿第69条关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
据统计,90%以上的参与者对此发表了意见,100%的机动车驾驶人反对这一规定。 多数市民认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违章,而机动车一方没有违章,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是不合理的,不符合公平原则。也有市民担心,这样规定,将会产生坏的影响。有市民认为,在与上位法保持一致的前提下,应将现在的规定进一步修正、细化;同时迫切要求国家尽快完善第三者责任保险制度,关键是要提高保险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