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轻女孩在内蒙古医院厕所内生下男婴并遗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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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14:46 内蒙古晨报 | |||||||||
“当时进去的时候,一股血腥味扑鼻而来,循着难闻的气味儿望去,墙旮旯一纸篓里放着一个血淋淋的婴儿,仔细一看,发现这名婴儿已停止了呼吸。太残忍了,这是一条生命啊!”谈及当时的情况,内蒙古医院一名工作人员气愤地说。 据介绍,8月12日上午9时许,几名就诊患者向内蒙古医院有关科室反映,该院一女厕所里发现一刚出生的婴儿无人认领,待工作人员赶到后,该婴儿已窒息,是一个正常的男
内蒙古医院有关人员分析说,这可能是一个私生子,在分娩过程中被掐死或遗弃致死。内蒙古金正扬律师事务所的李丰律师告诉记者,如果遗弃行为成立的话,这种行为就构成了遗弃行为罪。根据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记者 刘欣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