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亿装点沈城1296个小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1:56 辽沈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江滨 实习生王姗姗报道 记者昨日从沈阳市房产局获悉,沈阳市2004年住宅区整治工程现已全面启动,计划10月15日前竣工。该工程是今年沈阳市委、市政府向市民承诺的16件实事之一,计划投资近1亿元,对全市1296个住宅区进行综合整治,总建筑面积达4415万平方米。 据悉,本次重点整治的住宅区有899个,建筑面积为2375万平方米;完善提高的住宅区
据沈阳市房产局住宅小区管理办公室李柏华主任介绍,今年的住宅区整治工程是沈阳市历年来整治规模最大、投资额最多的一年,为从根本上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市房产局管理部门对整治内容和整治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对重点整治的住宅区主要以修建道路为主;有条件的建设挡土墙、铺设方砖等公共设施;对完善提高的住宅区以修补道路为主,有条件的要对原公共设施破损严重的进行完善。对于高标准小区,除了要完善道路、达到路面平整、主干道路边石以花岗岩为主、硬铺装为彩色方砖之外,还要设立景观花坛和艺术小品、安装铁艺大门、建通透式围墙、设立垃圾转运站,并在规划部门批准后建设收发室、物业管理及服务用房,保证小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 整治过程中,在实行专业监理的基础上,将聘请社区委员会和居民代表作为工程质量的义务监督员,共同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并在各施工现场设立“公示板”,将项目规划、整治标准、施工时限和监督电话公布于众,接受全体居民的监督。 整治工程结束后,由各区政府组织进行初验,市房产局进行实量实测,综合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立即整改,达到合格为止。整治后的住宅区,具备条件的要实行物业管理,暂不具备条件的,由各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切实巩固整治成果,为居民提供长期良好的居住环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