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省内首诉霸王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2:25 哈尔滨日报

  本报讯(记者赵振宇)日前,一消费者将我市一寿险公司告上法庭,对其在保单中“最终解释权”的提法说“不”。据了解,这是我省首例消费者状告“霸王条款”的诉讼。

  不久前,市民张先生在顾乡邮政局购买了3份“邮保通”意外伤害保险。随后,张先生发现保单上规定:保险解释权归保险公司。这种提法是被法规明令禁止的“霸王条款”,为此张先生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张先生说,自己状告保险公司是有根据的。按《
LG CDMA手机一元抢先拍 手机中的战斗机
荣誉时刻共享辉煌 展示时尚,飞扬青春
合同法》规定,合同的解释权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享有的,去年10月1日出台的《黑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也把“商家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提法,定为必须禁绝的“霸王条款”。

  日前,南岗区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并将于近日开庭。

  张先生的代理律师李滨说,长期以来,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同保险公司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的状态,欺诈和误导一直是保险业无法剔除的顽疾。这起诉讼作为典型的公益诉讼,希望能够唤起保险公司尊重保险消费者合法利益的意识,并对保险业的规范经营起到促进作用。

  市消协投诉部部长潘明辉说,目前,因“最终解释权”引起的消费投诉,一直是消费者权益保护中一个热点问题,往往出现在商家举办的促销和有奖销售等活动中。具体表现就是,商家利用“最终解释权”,隐瞒自己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他提醒消费者,要勇于向“霸王条款”说“不”,维护自己的利益。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千张即时奥运图片报道
UC音频直播奥运赛事
奥运场馆瘦身风波
北航招生丑闻
机动车负全责遭质疑
北京地铁美食全攻略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购房租房经历征文
余秋雨绝唱:借我一生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