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旋物业”自定“法规”蒙居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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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2:28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汤文学)香坊区香城街3号楼居民入户不到一年,就有住户发现屋顶漏雨。之后不久,住在该楼14—17单元顶层的住户屋面陆续出现严重漏雨。按照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屋面防水工程保修期最低为5年。而凯旋物业面对居民修理漏雨楼顶的正当请求,居然自编了“保修期1年”的规定蒙住户。 据该楼16单元702室住户于女士反映:自家屋顶自2000年夏天起就开始漏雨,多次找凯
就此事,凯旋物业金经理对记者反复强调:我们一直是依据各种法规办事,有的居民不懂法就跟着“瞎搅和”。记者问:按规定屋顶防水保修期是多长时间?金信誓旦旦称:法规规定保修期只有1年,一年后大修费用由住户负责。 记者经上网查询,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屋面防水工程最低保修期5年。”采访中,香城街3号楼居民提出疑问:建筑质量如此糟糕的住宅,当初为何能获得验收合格证书?如此没有诚信的物业公司为何能获得经营认证?记者昨天就此事到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采访,结果被拒绝。该站一工作人员称:查阅验收资料必须经站长批准,而站长到外地公出了。《香城街“闹心房”见闻》连续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