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途退庭承担败诉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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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2:42 新闻晨报 | |||||||||
晨报通讯员庄倩记者李郭平报道日前,松江法院在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6名被告无视法庭威严,竟大闹法庭,在法庭上与原告发生争吵后,未经法官允许中途退庭。对此法官表示,擅自中途退庭是对自己权利的放弃,应承担败诉的后果。 6名被告均是浙江湖州人,2000年以来,他们在松江车墩镇经营鱼塘,长期向原告购买用于喂鱼的菜饼。今年6月,原告因6名被告拖欠菜饼钱而引起诉讼。不想在庭审答辩中,6
被告擅自退庭后,法官作出缺席判决,认为本案事实清楚,6名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付款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