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开学了 民办校被命令“让路”(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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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6:0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停租:限期搬迁后果自负 2001年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办学资格后,荣县新世纪外国语学校以每年1.2万元租金,租用荣县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的部分教学楼和操场,并开始招收全日制九年制中小学生,租用时间从2001年7月到2007年8月。据学校负责人刘宗才介绍,3年来,学校办学成绩显著,目前已有初中和小学共7个班,学生270人,成为荣县唯一一所全日制九年制民办学校。 正在学校积极筹备新学年开学工作时,7月中旬,“房东”农机校突然发来一份“通知”,称“政府因公益事业征用”学校场地,要求学校于2004年7月31日前搬迁,“否则,后果自负。”学校一下傻了眼:即使有地方搬迁,这学校岂能像搬家一样说搬就搬? 刘宗才说,就读的学生大多是附近居民子女,一旦搬迁,学生肯定要产生流失。更要命的是,经过近一个月的联系,目前还没有找到搬迁处。开学的日子一天天临近,200多名学生该怎么办?刘宗才认为,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教育也属于“公益事业”,却为啥因为其他的“公益事业”而遭到驱赶呢? 理由:政府要用没有办法 荣县农机校校长吴文忠接受采访时诉苦,农机校提前单方面中止租用协议是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吴校长称,由于县政府决定征用农机校场地作为荣县消防大队用地,学校多次反映实际情况,但没有办法,只好提前中止与新世纪学校的协议。 荣县农机局称,为了解决学校搬迁问题,农机局已经多次与教育局进行磋商,设法为学校寻找适合的办学地点。如果因无法落实场地导致学校停办,将全力协助教育部门处理好学生分流安置问题。 教育局:支持教育避免流失 荣县教育局副局长晏能表示,新世纪学校具有合法的办学主体资格,教育部门将全力进行协调。尽可能避免因租房合同纠纷导致学生流失或失学的现象出现。 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协调 荣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宋成文说,县政府高度重视新世纪学校的搬迁工作,目前已根据实际积极为学校寻找新的办学地点进行协调。昨日,经县政府协调,民办校将迁入附近条件较好的荣县技工学校办学。文/图记者陈章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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