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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持刀劫持老婆 公安局想立功把事闹大?(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6:0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盐市口劫持人质事件

  本报7月25日至27日连续报道的“盐市口劫持人质事件”在全国引起了极大反响,央视“社会记录”随即赶往成都对此事进行采访,并于8月16日晚播出了节目。据了解,劫持者蒋延峻因涉嫌绑架罪已被逮捕,而他的妻子在接受采访时只说了一句话:“我们这个是家庭纠纷,媒体乱炒,公安局想立功,知道吗?”到底事情的真相如何,央视记者进行了详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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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重现

  镜头一 闹市天外“来电”

  主持人阿丘:7月24日下午5点半,在成都市最繁华最热闹的盐市口,人如潮水。突然一块像陨石般的什么东西,从天外呼啸飞来,在一片惊声尖叫中,重重砸在人行道上。人们定睛一看,竟是一部电话机!随之又有一个茶杯从天外呼啸飞来砸碎在人行道上。

  人们抬头望去,半空的景象使他们发出又一阵惊声尖叫,马路旁边一幢高楼的12层,一身穿黑白条纹连衣裙的女子,坐在窗台上岌岌可危,只要稍微一动,就可能飞身摔下,人群里有人嚷道,那女子不想活啦!

  姚成屹(成都市公安局副局长、当天现场的指挥):接到报警以后,指挥中心马上通知了巡警和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去解救,到了以后,一了解情况才发现,这个性质完全是一个绑架劫持人质的事件。

  镜头二 老公持刀挟持老婆

  阿丘:绑架劫持人质!从当时马路人群的角度看,只能看到一个准备跳窗轻生的女子,但就在这女子身后,人们看不到劫持人质的凶器,其实刀握在一个青年男子的手里。接警后的第14分钟,成都警方的谈判人员和武力处置小组全部到位:交警疏散了楼下惊叫围观的人群,5辆警车停在楼下将马路截断并设立警戒线,消防人员在地面铺好了气垫,各警种按预案各就各位。

  姚:嫌疑人手上拿了一把刀,而且不停地叫喊,有的我听得清楚,有的听不清楚。我大概听他那个意思就是说,假如不答应他的要求,他就要把老婆推下去。

  阿丘:绑匪是老公,人质是老婆!两口子究竟为什么反目?老公拿老婆的性命作为要挟,到底想干什么?

  姚:是因怀疑他老婆在这个公司里跟另外的人有不正当关系,这次来就是要把他老婆带走,离开这个公司,而且要公司赔他1万元。他开始情绪狂躁,一会要喝水,我们马上叫人给他买水;一会他要喝啤酒,我们又派人给他买来罐装啤酒;等一会,他又说你们警察记者都不许拍照,必须离开,不离开的话我就要整她。

  镜头三 尖刀滴着老婆的血

  阿丘:半小时过去了,人质老婆仍坐在窗边。绑匪老公面无表情地站在一旁。晚上6点15分,成都市公安局特警大队的特警身穿防弹背心,携带狙击步枪和微型冲锋枪出现在事发现场,一名特警拿着一支能进行远距离狙击的步枪,进入了电梯,然后直达楼上。

  特警:在送啤酒的同时我们就进去了,但在进去这个过程当中,我们没被他发现,当第二队人进来时,他利用窗子的反光,发现了第二队。他马上要求我们出去,如不出去就把人质推下去,所以第一次我们就撤出来了。我们看不到女的,只看到歹徒,歹徒右手握着刀,刀可能有15厘米长,是水果刀,很锋利。

  阿丘:如果当时的光线再稍好一点,飞虎队员们就能看清楚了,那把很锋利的刀上有血,血是老婆的。

  镜头四 尖刀架在哥哥胸前

  阿丘:警方和劫持者蒋延峻的对话,在飞虎队员撤出后进入了僵局,因为在要水和要酒都得到满足后,蒋似乎提不出什么新的要求了。他只是继续以老婆的性命,威胁警方不准靠前,这时暴雨下起来了。

  特警:这时他哥来了,我们警方给他哥做了些思想工作,然后他哥就进去了。进去后,他哥看见弟媳手上在流血,问流血后能不能弄到医院去看一下,这时他弟弟同意了。他老婆出来了,他哥就进去当人质。

  特警:我们第二次进去,没被他发现,只见蒋右手握刀架在他哥胸前。随后又过来几个警察,他听到脚步声后马上就双手握刀放在他哥胸前,威胁我们如不出去就把他哥杀死。我们劝他要冷静,当我们撤出去后,他就在房间里喊警察撤走,不然他就打他哥……(随后犯罪嫌疑人被抓。)

  嫌犯自白 A 我把她推到阳台上的

  阿丘:这起劫持人质事件在绑匪与警方对峙了1小时40分钟后,以警方成功解救人质生擒绑匪告终。第二天凌晨两点多,警方分别对蒋延峻和他老婆做了笔录,蒋向警方承认,这次行为失常是因失业后的空虚和对老婆的怀疑,以及妒忌和愤怒、还有大量酒精作用的结果。在另一个房间,彭琼对老公劫持自己的事实细节做了详细描述,内容与蒋延峻完全吻合。但这究竟是一件家庭纠纷,还是一起涉及群众利益的公案,她的说法过了一夜就完全变了。

  (旁白:彭琼事后第二天的说法是:假如你(指蒋延峻)再闹,我就跳下去了,是我自己坐上去的,不是他强迫我坐上去的……刀伤是我们挣扎时不小心弄的,当时刀在老公手里。)

  阿丘:人质老婆的话是不是事实,她是被老公用刀指着,还是自愿坐到那个窗台上的,还有她胳膊上的刀伤是怎么落下的,请听人质的老公蒋延峻的绑匪自白。

  (旁白:蒋延峻,男,26岁,货运司机。今年7月24日因涉嫌绑架人质被成都警方刑拘。)

  蒋:有段时间曾经给我老婆说,继续这样下去我可能有天要见心理医生了,因为我属于有点狂暴那种随时容易冲动,想到极端的事情容易发火。在我刺她的一刹那,我就在想,千万不要离开我……

  蒋:我把她推到阳台上时,她说了老实话。她说真的没有那些事,所以我现在相信她没有那些事,最开初我是怀疑的。

  新闻关键 词绑架罪

  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它具有4个特征: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客观方面表现为绑架他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所有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主观方面是故意。

  B 刀逼哥哥是我想自首

  阿丘:蒋和老婆应该算是青梅竹马的一对夫妻,他们的老家在金堂县。初中毕业后,蒋到城里打工认识了现在的老婆,再后来他们两人在攀枝花市找到了合适的工作,跑长途货运。蒋今年失去工作,两口子带着一点积蓄双双来到成都。此后,老婆找到了一份收入不错的工作,还把积蓄用来买了公司的一点股份,而老公蒋延峻一直没找到工作。

  蒋:老婆在外面挣钱,我就觉得我是一个废人,所以我要求她退股,一起做点小生意……

  记者:你真的想过用刀对着你哥哥刺下去吗?

  蒋:决不可能。为什么我那天要等到我哥来自首,就是这个原因。在我脑海里,如果警察进来把我抓着,那就不叫自首,叫被他们抓的。所以,我最开始就拿刀子逼到我哥胸口,逼警察出去,目的也就是这个。

  蒋:事实都发生了,没法了。亲爱的对不起,我出来一定会好好对你。还有爸爸妈妈,你们不要太生气,儿子对不起你们。哥哥姐姐,对不起你们。

  各方说法

  家庭纠纷?可能不止!

  办案民警:这个肯定不是家庭纠纷,我们可以想一下,假如我们不是成功地处置这个问题,假如蒋延峻确实一冲动把女的推下去了,这是家庭纠纷吗?

  姚:警方说有大量人证物证在握,当事人彭琼也请好了律师,想必来日双方定会有一番公堂舌战,我的同事还跑了一趟成都的乡下,来到蒋延峻和他老婆的老家金堂县平桥乡绣阳村,见到他们的舅舅表嫂叔公姨婆。

  阿丘:从乡下回来我的同事又在闹市区采访了成都市民。

  记者:是一个纯粹的家庭纠纷吗?

  市民1:可能不止!

  市民2:疯了吧。

  市民3:还是有点过分,他是自己造成的。

  记者:那你觉得他危害了社会秩序了吗?

  市民4:肯定,交通都堵塞了。

  人质新说

  我们这是家庭纠纷

  阿丘:我们的记者在成都期间,彭琼一直拒绝采访,直到有一天记者在派出所了解情况时,意外地碰见了她。

  彭琼:我只给你说一句,我们这个是家庭纠纷,媒体乱炒,公安局想立功,知道吗?我只给你说这一句。

  央视的记者随后采访了蒋的亲人。

  亲人:我觉得有点冤。

  记者:为什么呢?

  亲人:他这个是冤案,按照我们农村说,有些男的个性强,女的个性也强。夫妻吵架难道还选地方啊?

  结束语

  挟持老婆同样有责任

  阿丘:看着眼前这位真情流露的老公,实在是很难把他和绑匪联系到一起,但劫持老婆那天,他穷凶极恶的声音还萦绕在耳边,我们采访过一位法学家,他提供了一些意见给我们作参考,当然他也提醒我们说,这个案子最终定性应该以警方侦查结果作为大前提,在这个前提下法学专家说要明确3点:

  第一,无论如何,蒋延峻的行为都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影响并造成人员伤害,蒋延峻应该承担刑事民事或行政责任中的相应责任;

  第二,蒋延峻醉酒以后,所产生的任何行为和正常人无异,同样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无论被挟持和受到伤害的人是不是绑匪的老婆,也无论老婆是不是自愿和老公一起跳楼,蒋延峻造成老婆被划伤的后果和其他行为,都不能排除相应责任,因为他老婆也是公民,老婆的合法权益也应该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本报记者据央视整理

  记者出击

  公然绑架?公婆吵架?

  办案检察官:符合绑架罪4特征

  “盐市口挟妻事件”是一件家庭纠纷,还是一起涉嫌绑架的刑事案件?昨日,锦江检察院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就此案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以涉嫌绑架罪将他批捕,是有充分事实依据的,蒋的行为明显具备绑架罪的4个特征。由于两人的特殊性,我们接到此案时最开始也从蒋的行为未涉嫌犯罪角度考虑过,但随着证据材料收集工作的深入,这一想法被断然否认。”本案承办人说,“刀刺老婆,逼迫老婆坐到阳台上,蒋的这些行为均视老婆的人身安全、生命安全为一种赌注,这完全符合绑架罪中‘侵害他人人身自由、生命安全’的特点。蒋用刀挟持他哥哥,性质与此一样。”

  “民事案件中,当事人可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在不危及国家、集体、社会及他人利益情况下,可以私了、撤诉,但刑事案件却不能如此。”

  嫌疑人律师:恕我不接受采访

  昨日,记者电话采访了彭琼为其丈夫蒋延峻请的律师何成勇。

  何说:“现在很多记者找我询问情况,但是在案子判决下来之前,我是不会说自己任何观点的。”当问及他是否会为蒋延峻做无罪辩护时,他犹豫了一下:“这个要根据案件证据收集的情况和开庭审理的具体情况来决定。随后,何再次表示不能透露过多的信息。

  法律人士:三种结果等待蒋延峻

  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郑德强律师认为:“这个案子只会有三个判决结果,一是被告有罪,二是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有罪,三是查明事实,做无罪判决。”

  郑分析说,就证据事实而言,控方如果只有侦查机关的一方说法,而没有本案重要证人和受害人相应的证言互相印证,那有罪控诉就不能成立;就本案而言,如果警方提供的音像材料不清晰的话,嫌疑人的妻子和哥哥的证词就更为关键了。锦剑捕 记者张学勇 郑颖实习生吴帆 缪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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