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妹夺刀不属见义勇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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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6:36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夺刀受伤的打工妹赵本梅双唇紧闭,坐在病床发呆——她刚刚得知,自己的行为不属见义勇为。这是渝中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根据调查认定的。 在渝中区刑警支队出具的赵本梅行为调查说明上,写着:“在赵本梅毫无防备情况下连砍数刀……客观上制止了凶手继续行凶……”渝中区综治办据此认定:赵本梅夺刀不属见义勇为行为。该办工作人员李坤渝介绍:“根据《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当国家
“哪是自卫嘛?她没砍我,我是主动去抢刀的。难道非得闹出人命我才去管?”赵本梅对于认定结果想不通。 “要不是小赵,那天不知要遭多少人!”记者调查时,当天在场的一老太太说。对“打工妹夺刀不属见义勇为”,当地居民表示难以接受。张姓妇女说:“为什么非要在那个精神病人行凶时夺刀才算见义勇为?小赵夺刀,客观上阻止了精神病人行凶的可能,为什么不算见义勇为?” 由于无人亲眼目睹赵本梅夺刀过程,居民表示,虽感激小赵,但无法从证据上提供支持。 (余彦姝 韩利)网络编辑:甘健 | |||||||||